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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涉挪用公款潜逃海外打工 隐瞒背景获居留权
浏览次数:1733 日期:2013-08-19
高山涉挪用公款潜逃海外打工 隐瞒背景获居留权
法院来查储户的执行款,高山慌了。他赶紧催李氏兄弟还款,但一时无法补缺。
2004年12月30日,高山上了飞往加拿大温哥华的飞机。
2005年1月4日,新年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河松街支行巨额客户存款案爆发。这也是2005年第一起金融要案。由于涉案金额达到10亿元,因此引发广泛关注。
随后,前往加拿大的高山通过隐瞒身份的做法获取了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但一起交通事故,让一直低调的他身份暴露。
2012年,这个滞留加拿大近8年之久的案件主角,终于回国自首,而随着近期案件即将开庭,案件一系列谜底也将最终揭开。
探望妻女
飞往加拿大买的是往返机票
据那律师介绍,在获知吉林法院要来执行东北高速的款项后,高山立即查阅了东北高速的账户,发现其两个账户里面只有5万多元的资金。
高山连夜找来了李东哲,逼其立即回补资金,但李东哲此时也出现了资金紧缺的问题。
当时已近2005年元旦,高山打算去加拿大探望早已移民的妻子和女儿,便和李东哲商量先过完元旦,等节后让李立即还钱。李东哲一面满口答应,一面为高山订了去加拿大的往返机票。
2004年12月30日,高山踏上了飞往加拿大温哥华的国际航班。
2005年1月4日,发觉自己账户内只剩5万元的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警方报案。警方于当年1月6日开始对高山发出了国际通缉令,该案件也被命名为“106案件”。
2005年1月5日,匆忙逃往加拿大的李东哲、李东虎兄弟找到了高山,当面告诉他国内事情已经败露,已经回不去了。
据高山事后交代,听说无法回国后,他呆呆地坐在沙发上沉默良久,手中始终拿着那张还没来得及使用的返程机票。
隐瞒经历
“永久居留”加拿大
据那律师介绍,高山从滞留加拿大开始,就正式向加拿大政府提出移民申请,而在提出移民申请时,他刻意隐瞒了曾经在银行工作的背景经历。
依据加拿大法律的规定,凡是提出移民申请的,都必须如实申报自己的背景经历,以便于加拿大政府掌握申请者的个人资料。而为了核对这些资料,加拿大政府会随机进行调查,如果申请者说了谎或者是隐瞒了什么,那么其申请的资格将被取消。
高山深知自己在国内的行为将会受到追究,并且也知道自己会被警方全球通缉,所以他编造了一份在李东哲企业打工的经历,只字未提自己曾经是一个银行行长。
就在高山申请移民之后不久,他的资料被审核通过,加拿大政府给予了他永久居留权。随后,高山就在加拿大潜伏下来,依靠打工度日。
据公开资料显示,高山的妻子毕业于英国的一所大学,并且取得了硕士学位,基于此,高山的妻子很早就已经以技术移民的身份移民到了加拿大,随后高山的女儿也顺利移民,并在加拿大的一所学校上学。
那业林律师介绍,国内的资产被冻结,亲属全部被限制出境,加上高山赴加拿大探亲时根本就没考虑要潜逃,所以他身上没有携带大量的现金。滞留加拿大后,高山先后从事了多个职业。
英语好曾当家庭教师
据高山向那业林介绍,他因为英语较好,先是在加拿大当过中文的家庭教师,但那只是一份很短暂的职业,不久之后他就失业了。
随后,高山开始凭借早前学会的木工手艺给人家搞装修,但工程不是他来承包,而只能是在一份装修队伍里当小工。
据事后媒体报道,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裁判官员发现,与另一个来到加拿大的涉案人李东哲相比,高山一家人的生活朴实低调多了。
这名官员说,根据资料显示,李东哲在温哥华购买了一栋300万元的豪宅,他的奢华作风,显然与低调的高山有极大差别。高山行事低调,并没花大钱住豪宅,全家只靠一部老款马自达代步。
事实上,由于担心行踪被中国政府掌握,高山没用自己的姓名购买房屋、购车,或是申请水电费的账户,全家人租用邮局的信箱作联络之用。
唯一留有高山姓名的地方,只有向银行申请按揭的文件。
“同伙”不安分开始越洋敲诈
和高山一同潜伏在加拿大的李东哲、李东虎兄弟则没有高山那么老实,由于在国内时他们曾经行贿过部分国企官员,兄弟二人开始打起了这些人的主意。
根据检方起诉书的指控,李东哲、李东虎从2010年开始,就以打越洋电话、发短信息等方式敲诈那些他们曾经行贿过的人。
中国电信哈尔滨分公司的财务经理赵云立就是他们敲诈的对象之一。由于当初赵云立曾经接受过李东哲40万美元的贿赂,为了防止事情败露,赵云立只好拿出了400万元人民币来买平安。
见到赵云立害怕,李东哲等人又对其进行进一步敲诈,于2011年又敲诈了赵云立200万元人民币。
时任黑龙江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李百川也同样受到过李东哲等人的敲诈。为了“买平安”,李百川先后给付李氏兄弟500万人民币。
目前,包括赵云立在内的多名收受过李东哲兄弟贿赂并被敲诈的国企干部都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身份暴露
“低调行长”回国自首
2006年,一向低调行事的高山在加拿大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加拿大警方发现他的身份和被中国政府通缉的通缉犯相同。也正是因为这起事故,高山彻底曝光于公众的视野中。
随后,中国政府驻加拿大的警务联络官就开始了和高山的密切接触。很快,高山在国内银行工作的背景被加拿大政府掌握,这也证明高山的永久居留权身份是骗取的。
与此同时,李东哲、李东虎的身份也迅速曝光,他们在加拿大的生活也全部处于警方和移民官员的监视之下。
一面是中国政府的耐心说服和规劝,另一面是加拿大政府的高压监视和随时都会举行的听证会,李氏兄弟首先沉不住气了。2011年7月,李东虎首先回国向警方投案自首。此后不久,李东哲也向中国警方投案。
从2012年开始,对高山的调查工作也更加紧锣密鼓起来,加拿大政府甚至一再有重新审核高山妻子和女儿移民资格的动议。
那业林律师告诉记者,尽管如此,如果高山就赖在加拿大打移民官司,那么想要把他驱逐出加拿大,起码也要走上十年或二十年的法律程序。但由于已经危及到了妻女,所以高山在经过权衡之后,选择了回国投案自首。
2012年8月9日,走下从加拿大飞回中国的飞机后,高山被中国警方戴上了手铐。
检方公诉
高山“挪用公款”
根据检方指控,李东哲、李东虎兄弟所涉嫌的罪名分别为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行贿罪和敲诈勒索罪。而对于高山的指控,检方起诉高山的罪名为挪用公款罪。
同时被提起公诉的还有李东哲公司的多名手下,这些人分别因行贿罪或票据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那律师介绍,在量刑上,挪用公款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高山案”回放
从2000年到2004年底,哈尔滨一支行行长高山伙同李东哲、李东虎兄弟分多次将银行储户的28.9亿资金非法转出,其中20.88亿在案发前被归还,尚有8.02亿未归还。
2004年底,吉林高级法院到河松街支行执行案款,结果发现被执行单位原有的3亿元资金不翼而飞,被执行单位随即报案。而此时正在加拿大探亲的高山获知消息,不敢返回国内,长期潜逃在加拿大。
2012年8月9日,经过中加政府的联合努力,高山终于回国投案,而在此之前,涉案的李氏兄弟都已经回国自首。
截至案件公诉前,办案单位已经追回赃款超过5亿元。
本版文/特稿记者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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