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三版)
承诺单位:中共青山区委
承诺内容:
1、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区街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完善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公开审批时限和结果。到年底,“一站式”服务落实率100%。
2、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管力度。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窗口单位的作风纪律、服务效能和依法行政等情况,进一步整饬工作纪律、规范公务行为。到年底,职能部门民主评议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0%。
3、实行权责“清单制”。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划清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权责界限,年内执法管理部门实行“清单制”覆盖率100%。
4、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公车管理,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清单等制度,推行公务卡结算,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5、转变干部作风,解决群众生活难题。组织机关干部走进422户重病、重残困难家庭,了解困难家庭生活状况和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新建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就医就学条件,完成钢城二小、钢城四小等6所小学标准化建设以及钢花村街、工人村街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6、严肃查处和纠正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绝不姑息迁就,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7、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68865109。对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立即查处,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刘涛
(中共洪山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洪山区委
承诺内容:
1、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因公出国(境)、公车购置与运行、公务接待等一般性支出,重点整治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车辆、单位食堂过度装修、超标准接待以及借学习培训进行外出旅游等问题,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限期办结制,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3、改进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区级领导带头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组织区委、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一把手”与市民面对面交流沟通,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咨询台和政策文件查阅点等方式,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
4、严格对基层干部的纪律要求。重点查处以下问题:职责范围内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执法不公或粗暴执法、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旅游、奢侈浪费;对群众态度生硬、漠不关心,解决问题不力、推诿扯皮;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住院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党员干部在私人会所消费或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工作日午间饮酒。
5、加大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力度。按时、高标准完成201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10件实事。
6、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87678019,24小时受理群众对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举报,并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告,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全区通报。
承诺人:谢宗孝
(中共蔡甸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蔡甸区委
承诺内容:
1、对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做到“零容忍”。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差等名义,收受单位和个人礼金问题。逐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加大财政、审计监督力度,重点解决“三公”经费违规使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深入推进治庸问责。重点解决和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对群众态度粗暴等问题。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重点解决和纠正干部走读、慵懒散漫、午餐饮酒等问题。
3、妥善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八个农民新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拆迁农民尽快入住新社区。积极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4、加强财务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管。重点加强对区直部门、街乡镇(园区)和村级财务管理,今年对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包括村级)和财务人员开展一次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并对区管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交叉审计。
5、切实加大投入,解决民生问题。重点为群众办理十件实事:改善市民公交出行条件,在城关规划建设1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新建1个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启动第二水厂建设,实施城关地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全面改造城关区域公厕,启动建设区文化艺术中心,实施5个文化站、5个文化室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柏张公路改造,完成京珠高速蔡甸出口迁改扩建。
6、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正风肃纪。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84942290,对群众投诉涉及干部作风的问题,及时核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汪祥旺
(中共江夏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江夏区委
承诺内容:
1、厉行勤俭节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11项禁令”,强化“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压缩“三公”支出,对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违规配车用车等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2、积极开展“‘一转三化’我先行”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全区党员干部与农村困难户攀穷亲、与城镇下岗职工交朋友、与重点项目结对子,切实解决好服务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服务零距离、服务无缝隙、服务无条件。
3、提高办事服务效率。积极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科站所,争做群众满意服务标兵”活动,着重解决少数部门、重点行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实行并联审批、综合设计等制度,确保上海通用等重大项目快速推进。
4、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就医、就学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能马上解决的,列出清单,明确时限,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5、严肃政风政纪。将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督促检查面达到100%。对推诿扯皮、慵懒散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利就上,无利则让”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令行禁止。
6、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纪违规现象“零容忍”。设立投诉举报电话81782977,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凡涉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举报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单位:中共汉南区委
承诺内容:
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严禁中午饮酒,加强对出差、出国(境)管理等,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着力整治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
2、强化政风政纪建设。严肃处理少数干部态度恶劣、作风粗暴以及纪律松懈、慵懒疲沓、吃拿卡要、抹牌赌博等问题,确保干部队伍纪律严明,执行力、落实力得到提高。
3、规范权力运行。及时制定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时间表,明确部门职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解决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努力打造依法办事、高效运行的政务环境。
4、规范执法行为。公布执法程序和要件,设立行政投诉举报信箱,切实解决城管、环保、交通、国土等部门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促进执法公正、公平。
5、全力惠民利民。加大政务(党务、村务)公开力度,加强惠民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惠民政策知晓率;加强惠民政策落实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惠民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失地农民与残疾人就业、留守儿童帮扶、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和低保、医保、优抚政策落实等问题,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6、强化监督严肃查处。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84851656,对举报投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单位:中共黄陂区委
承诺内容:
1、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观念和道德素养,依法处理党员干部参与宗族房头、封建迷信等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干部精神懈怠、纪律松懈、贪图享受、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等问题。
2、推进勤政廉政。强化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慵懒散漫、工作日午餐饮酒及街乡干部走读等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3、厉行勤俭节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利用农家乐、景区酒店、私人会所等场所进行大吃大喝的行为以及公车私用、以公务之名公款旅游等问题,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4、着力改善民生。坚持打基础、管长远,注重为民办实事,严禁违规修建楼堂馆所,不搞损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
5、深化治庸问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纠正和治理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整治推诿扯皮、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严厉查处少数干部服务意识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6、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61000218,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承诺人:胡亚波
(中共新洲区委书记)
承诺单位:中共新洲区委
承诺内容:
1、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坚决整治公款互赠贺卡、礼品礼金、相互吃请等不正之风。严查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农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查处率100%。
2、着力解决服务群众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查“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歪风邪气,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查处率100%。通过“电视问政”曝光一批干部作风问题,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3、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改善老城区居民出行、生活环境。重点整治、规范交通秩序,在全区进一步“禁麻”,进一步“治超”,使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严肃查处“小产权房”开发背后的干部腐败问题。坚决整治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巧立名目滥收费等基层信访突出问题。
4、继续开展“树立正确权力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系统制定各级、各部门、重点岗位“权力清单”。开展万人评议“群众最不满意科长”活动,实施反面典型问责。坚持推行首问首办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解决不力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5、在全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建立部门、街镇、经济单元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表现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6、设立24小时服务群众热线电话89359636,对群众反映的一般问题当日给出答复,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5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二、关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承诺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现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自愿购买原则。加强学校对学生校服采购的过程监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质量监督部门在新学期开学、季节交替和校服更换之际,对校服购买的自愿原则执行情况以及价格、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学生权益。
2、中小学生教辅材料征订“一教一辅”执行率100%。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等4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规定;严格遵循教辅材料推荐、选定、代购等程序规定;教辅材料正版率100%;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文新广电、物价、纠风部门,每学期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规范。
3、由学校出资为学生办理校(园)方责任险,办理率100%;学生商业性保险由家长自愿选择办理,学校不组织、不代办、不参与。
4、对自愿到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提供餐食服务;学校食堂所有餐食明码标价,价格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学校每季度对学生伙食收支情况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学期结束时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学校和教师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侵占学生利益。
5、主动接受社会对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监督。每学期开学初,在媒体公示经物价部门许可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及媒体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明察暗访。
6、严格责任追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督查、检查全覆盖,成立督查专班对承诺履行情况及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问题直查严处,对责任人严肃追责;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一律先行免除责任人职务,再办理相关手续;查处率100%。
7、设立投诉电话65608550,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三、关于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单位: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承诺内容:
为了规范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深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收费问题,努力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现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3月底前,组织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杜绝自立项目收费、超政府指导价提高标准收费、未提供服务收费、采取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2、全面落实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方式对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向患者免费提供就医费用明细查询服务,3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建立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查询系统,并在5月底前完成;100%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3、开展对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服务违规收费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做到每周有自查、每月有检查、每季有通报,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年检查医疗机构不少于300家次,抽查病历不少于5000份。
4、加强对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的社会监督。全年聘请不少于500名“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实施第三方监督。医疗机构每周设立“领导接待日”,在门诊大厅等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价格投诉电话和价格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5、健全对药品及医疗服务违规收费行为的问责机制和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4月底前制定《武汉市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行为问责办法》。及时发现和查处价格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通过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全面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完善相关制度。
6、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确定12320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违规行为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有关违规收费的投诉处理率、回告率和办结率均达100%,有关违规收费的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汉市财政局
承诺内容:
1、公开行政权力清单。(1)督促各部门清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今年3月全市55家市直部门在其政务网站上公开权力清单,公开率100%。(2)组织各部门对照权力清单,编制权力流程图,并于今年9月公开,公开率100%。
2、公开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三公”经费使用情况。(1)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政府财政预决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2)督促部门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除涉密单位外,所有部门预算单位应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决算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3)继续深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公开。财政部门和有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权的部门要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向社会公开,并在专项资金分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4)政府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使用信息以政府公报、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以及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至少需保留1年。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公开水平不高、更新慢的问题。(1)开展市政府系统政务网站检查整改工作,全面提高市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信息公开水平。(2)各责任单位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或发布,落实率100%。(3)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法制、信息产业办等相关部门,每月对各责任单位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开不全面、不及时、更新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达标率100%。(4)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12345;全天候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1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查处率100%。对未按规定公开的,依法依规追责。
(下转第五版)
本版摄影/记者 周超 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