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智宇
“5月以来,我的店面两次被人打砸、泼油漆。”昨日,在江岸区台北一路经营咖啡馆的朱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店门租约还有两年才到期,出租方将房屋出售,并以“政策因素”为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被其拒绝。朱女士怀疑,出租方为逼其搬走,做出上述过激行为。
打砸、泼油漆吓走老顾客
昨日14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台北一路的“林燕香颂”咖啡店看到,店面台阶、招牌、卷闸门上布满红色油漆,空调机位的铁围栏、两侧照明灯均被砸烂。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油漆味。
店主朱女士介绍,5月2日,她一早来到店面,发现卷闸门上被泼满油漆,且有被撬痕迹,以为有人恶作剧,简单清理之后继续营业。没想到6日店面再次遭殃,除了被泼油漆,空调机位、照明灯均遭打砸。
“出了这个事,很多老顾客都不敢来了。”朱女士诉苦。
出租方要求提前2年解约
朱女士怀疑,店门被砸与租约纠纷有关。她出示的《租赁协议》显示,该店门面出租方为武汉迈特热处理有限公司,租期从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协议规定,合同履行1年后,出租方如因政策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出售房屋,租户应积极配合,不得以此签订期限为由干涉。同时,协议还规定,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按照全年租金的10%赔付违约金。
2013年4月17日、2014年2月21日,出租方先后两次发《通知》称,由于“生产场地搬迁,需筹款购地”,要求商户限时搬出。朱女士说,出租方拥有台北一路12家商铺的产权,其中11家是一年一签,仅有她签订了5年合约。目前,因为合同到期等原因,其余11家均已搬走。朱女士认为,租约未到期,“筹款购地”并非政策或者不可抗力因素,“我提出一次性补偿35万元,对方没接受”。
出租方:
解约确因“政策因素”,未做过激行为
昨日,记者与武汉迈特热处理有限公司一奉姓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解释,去年,东西湖区政府对该公司生产场地予以征收,要求整体搬迁。为筹款购地,该公司决定将台北一路一楼门面全部出售。
“我们已履行了告知义务。”该负责人说,政府征收导致公司整体搬迁,属于“政策因素”,朱女士不应以“5年租约”为由拒绝搬出,“35万元的赔偿太离谱了”。他表示,该公司提出按“全年租金的10%”赔偿,但遭到朱女士拒绝。
“店面被打砸、泼油漆绝不是我们做的。”该负责人表示,已将店面出售给武汉优格拍卖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仅负责在买方、租赁方之间协调,其他一概不知。记者就此致电武汉优格拍卖有限公司一詹姓负责人,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目前,警方已介入对该事件的调查。
律师观点>>> 买卖不破租赁,原协议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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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表示,案例中,“租户应积极配合,不得以此签订期限为由干涉”这一约定较为模糊,未明确提出“提前解除合同”。按《合同法》相关规定,这等同于没有约定“提前解除合同”。
“国家层面的大政方针变动才可以认定为‘政策因素’,地方土地征收,不应看作‘政策因素’”。同时,邱华表示,按照《合同法》“买卖不破租赁”这一基本原则,该公司即便出售房屋,与租户之间的《租赁协议》依然有效。“房屋购买方应无条件认可《租赁协议》,直到租约到期”。
“打砸、泼油漆等行为涉嫌违法,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邱华说,损失在6000元以上,警方可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在6000元以下,也可按《治安处罚条例》予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记者刘智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