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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两医药公司非法制售假药

浏览次数:3012      日期:2015-03-31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广西、安徽、广东等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环节的飞行检查,发现有企业串通广东4家药品批发企业合伙生产假冒饮片,批发企业包括清远市嘉兴医药有限公司、清远市润粤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公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发现,肇庆市永健药业有限公司、肇庆市仁安医药有限公司、清远市嘉兴医药有限公司、清远市润粤医药有限公司4家药品批发企业,无药品生产资质,购买非法中药饮片,在其库房及周边窝点内包装成合法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产品销售。

  而根据以上线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组织飞行检查,发现广西的4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分别与上述广东4家批发企业相勾结,为其生产的非法中药饮片开具发票,伪造生产销售记录,为其不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致使大量假冒产品混入市场。

  而记者从清远食品监管局了解到,从查处现场看,两非法加工窝点作了精心的伪装,分别建立了空中通道和房间暗道,以躲避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打击。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非法生产中药饮片行为,该企业在清远市清城朝阳花苑六号楼二层私设仓库,存放大量标识为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的中药饮片包装袋、标签及其增值税发票等,已分装的王不留行、干鱼腥草等大量非法中药饮片,并存放大量待分装的土茯苓、蜈蚣等中药材。

  而清远市嘉兴医药有限公司的问题也不少。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非法生产中药饮片行为,该公司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廖屋村42号一楼、三楼等处私设仓库存放附子、当归、蜈蚣等大量非法中药饮片和中药材;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廖屋村42号二楼分装北沙参、杏仁等非法中药饮片。上述场所内还存放有大量标识为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的包装袋、标签及其增值税发票等。

  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也存在重大缺陷,从未对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供货单位进行过审计,其质量管理部门从未参与或指导过中药饮片验收工作,且企业未建立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养护、出库复核等记录制度。

  同时,该企业部分销售药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致使销售药品票账货款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