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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日”关注食品安全

浏览次数:6705      日期:2015-04-09

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今年的主题为“食品安全”。记者从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2014年东莞市食物中毒事故情况通报》,东莞去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10起,比前年增加一起。

  相比2013年一共9起食物中毒事件,去年东莞食物中毒事件达到10起,分布在全市6个镇街,以细菌性食物中毒毒倒莞人数量最多。5起细菌性食物中毒,共计中毒人数85人,死亡人数0人。其中,塘厦中学和塘厦初级中学学生食堂一共有28名学生疑食用滋生致病菌的三明治中毒入院。此外,厚街三星集体食堂也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

  不过,东莞市食药监局方面分析称,去年发生细菌食物中毒起数和中毒人数均比2013年有所下降,分别下降16.67%和21.30%。之所以总量上升,是因为去年“毒蘑菇”中招次数和人数多。

  “毒蘑菇”误食事件在东莞并不少见,在2013年,长安某公司员工王某等12人前往长安镇莲花山游玩采食白蘑菇,导致4人死亡2人重伤。而在2014年,东莞共发生了3起误食毒蘑菇事件,共计中毒人数9人。其中,最多的一起死亡3人。

  此外,去年东莞还发生了两起化学性食物中毒事故,分别为流动摊贩和餐饮单位误用亚硝酸盐引起,导致12人中毒。如何从外观分辨的食用盐和工业盐,东莞市盐业公司表示:如果在酒楼、饭堂和大排档等地发现使用大包装(50KG/包)的散装盐炒菜,一般来说都是非正规渠道购买的不能使用的盐。

  东莞市食药监局透露,从今年开始,分布在全市80%镇街园区的食品快检室,可及时发现和制止问题食品。


  1.预防食源性疾病,首先应养成饭前用肥皂或清洁剂洗手的习惯。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少吃剩饭剩菜。在家里难免有吃剩的饭菜,剩菜、剩饭一定要等到温度下降到室温才可放入冰箱里,因为温度较高时细菌还在繁殖,再次食用前还需充分加热。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到医院化验检查。

  2.不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因野生蘑菇种类繁多,其鉴定需要丰富的专业生物分类学知识和条件,普通市民很难识别,要做到不采、不买、不卖、不食,以防中毒。

  3.不在街头流动摊位购买食品。路边流动食品摊位大多缺少食品经营资质,食品原料来源不明,加工环境卫生条件差,应尽量少吃或不吃街头流动摊位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