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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取消大学生落户限制 新就业学生可享公租房

浏览次数:3367      日期: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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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台系列政策鼓励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人社局介绍,系列政策要将武汉打造成就业充分、创业方便、发展自主、居住舒适的大学生梦想之城,争取每年新增10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

    人社局表示,大学生愿不愿意留下来,一是看就业门槛,二是看是否有合适的就业机会。该意见一方面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将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降低大学生留汉的门槛;另一方面,设立两个千万资金扶持大学生创业,为小微企业提供社保补贴,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鼓励创业、就业系列政策
 
    100名优秀博士生每月将获2000元

    武汉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重点吸纳和引进海外留学生、博士、名校高校毕业生、紧缺高技能高校毕业生等四类优秀人才。

    武汉市将实施博士资助政策,每年资助100名企业、事业单位引进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导向的博士,提供为期3年、每月最高2000元的政府资助。目前,武汉市每年毕业博士生有3000名,留汉的有1000名左右。

    意见要求,劳动密集型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或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成功创业贫困大学生可获2000元

    人社局介绍,武汉市将设立100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在汉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另外,武汉市每年还将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的扶持、创业项目的资助、创业企业的服务等。

    按规划,武汉市三个国家级开发区每个至少建成3家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2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为大学生提供从创业构想、项目咨询、项目孵化、小额贷款等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一条龙”服务。

    各级单位还将开展各种创业培训,对贫困家庭(享受低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可获培训补贴,其中成功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成立“海归”管理服务中心

    为吸引大学生来汉就业,此次武汉市采取了更为宽松的就业流动政策,完全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凡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均可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职业院校及汽车、钢铁、石化、物流等紧缺专业技校生也可“先落户后就业”,由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纳入集体户口管理。

    毕业生的派遣手续也被削弱,取消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档案内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调动的必备材料,工龄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年限计算认定。

    该市还建立海外留学生吸纳、引进机制,成立市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为“海归”提供接待、身份认定、档案管理、就业推荐、创业咨询等服务。

    新就业大学生可享公租房

    人社局介绍,系列政策中,武汉市首次明确将新就业大学生纳入全市住房保障范围,由所在单位集中申请并参与公租房的轮候。

    武汉还鼓励各区、企业、事业单位通过自建自筹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高校毕业生的住房问题。据了解,武汉市推出首批公租房试点,就已向新就业大学生开放申请,租价为市场价的7折。

    另外,武汉还鼓励优秀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对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武汉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